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1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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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国家高新区南屿镇FEI科学工业园三号宿舍楼二至九层招租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05-05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9-05-23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许先生、陈女士、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09323、87276322、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序号 |
租赁标的 |
租赁范围 |
首年月 租金挂牌价(含税)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标的1 |
FEI科学工业园三号宿舍楼二层 |
31间宿舍 |
21700元/月 |
5 |
标的2 |
FEI科学工业园三号宿舍楼三层 |
35间宿舍 |
24500元/月 |
5 |
标的3 |
FEI科学工业园三号宿舍楼四层 |
35间宿舍 |
24500元/月 |
5 |
标的4 |
FEI科学工业园三号宿舍楼五层 |
35间宿舍 |
24500元/月 |
5 |
标的5 |
FEI科学工业园三号宿舍楼六层 |
35间宿舍 |
24500元/月 |
5 |
标的6 |
FEI科学工业园三号宿舍楼七层 |
35间宿舍 |
24500元/月 |
5 |
标的7 |
FEI科学工业园三号宿舍楼八层 |
35间宿舍 |
24500元/月 |
5 |
标的8 |
FEI科学工业园三号宿舍楼九层 |
35间宿舍 |
24500元/月 |
5 |
标的9 |
FEI科学工业园三号宿舍楼以上标的1至标的8整体招租 |
276间宿舍 |
193200元/月 |
25 |
以上租赁标的具体建筑面积以办理后的产权证为准。租赁标的以实物为准,现状出租。本次招租,采用“先整体后分拆”的方式进行。先将标的1至标的8打包成一个整体(即标的9)进行招租,如有竞租人报名竞租标的9且符合报名条件,则对标的9组织竞价。若无人竞租标的9或标的9的竞价不成功,则组织对标的1至标的8分拆招租的竞价活动。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建省闽侯县南屿镇尧溪路3号FEI科学工业园三号宿舍楼二至九层,总建筑面积约为12263.26 平方米(具体建筑面积以办理后的产权证为准)。暂未取得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侯国用(2015)第209474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终止日期为2065年4月6日,土地用途工业用地。租赁标的状态为毛坯,现处于空置状态。
3、(风险)提示
租赁物为福建省菲格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名下资产,暂未取得产权证,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未取得产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租赁合同。
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者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目的及用途:仅作为员工宿舍使用。
5、首年月租金挂牌价:详见一、项目简介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其保证金。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物业管理费、水、电、卫生、公摊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6、租赁期限及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限5年,具体承租起止日以《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约定为准。首个租赁年度(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含税)为公开竞价确定的成交价,月租金自第 2租赁年度起至租期结束,每年度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基础上递增5%。
7、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结算,先付后用,承租方的首月租金于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收到出租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不足一个月按实际天数计算)首月月租金。此后每月月租金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开具下月租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租金。
8、履约保证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3个月首年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抵租金及各项费用。合同期内,若承租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出租方在合同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该租赁标的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
二、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已入驻园区企业。
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租人(承租人)应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1、在租赁期限内,经承租方书面申请,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人方可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他人使用。
2、承租人依法诚信经营,要求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所需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和相关事宜(包括工商、税务登记、卫生、安全、环保、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等)。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人、承租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包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水、电、卫生、公摊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4、承租方装修房屋,应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承租方装修应符合消防规范,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因承租方设计及装修原因导至消防不合格,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借此理由拒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时,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
5、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五、公告期限: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23日。
六、咨询电话:0591-87809323、87838107、87276322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