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8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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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江夏学院长安校区8号楼8间店面分别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8-03-1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8-04-02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建江夏学院长安校区8号楼8间店面分别招租。租赁期限3年,月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租金按月结算(每年按10个月计算,每年的7、8月份免租金),每个月的第5日前将下个月的租金转账到出租方的指定账户,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序号 |
标 的 |
面积(㎡) |
月租金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1 |
8号楼1号店面 |
约26 |
2548 |
2 |
2 |
8号楼2号店面 |
约26 |
2522 |
2 |
3 |
8号楼3号店面 |
约26 |
2470 |
2 |
4 |
8号楼4号店面 |
约26 |
2470 |
2 |
5 |
8号楼5号店面 |
约26 |
2470 |
2 |
6 |
8号楼6号店面 |
约26 |
2470 |
2 |
7 |
8号楼15号店面 |
约26 |
2470 |
2 |
8 |
8号楼16号店面 |
约26 |
2470 |
2 |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60号福建江夏学院长安校区8号楼一层,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标的1-8均为简易装修,产权证尚未办理。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赁用途:商业经营,但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及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经营范畴。
四、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一个企业或自然人只能参与一个标的物的竞租;
3、长安校区8号楼7-14号店面的承租方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根据电业局与自来水公司商业用水用电标准结算,其中水费每吨3.7元,电费每度0.8313元,由出租方向承租方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日期为每月5日之前。水、电费若遇到政策性调价也随之调价。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入股、承包、与他人调剂交换。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8、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或者装修期间造成房屋、附着物或周边受损,应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恢复或由于经营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同时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予以赔偿。
9、若需设置专门的排烟系统,应符合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要求,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空调外机应按要求安装在屋顶,并固定好。
11、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8年3月14日—2018年4月2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18年6月3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二O一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