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8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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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贵宾楼一层商场招租 |
挂牌价 | 0.5万元 |
保证金 | 4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7-10-3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7-11-20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吴小姐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贵宾楼一层商场招租。租赁期限3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5000元,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贵宾楼内,楼层总数:十五层,所在楼层:第一层,简单装修,面积约37.4平方米(其中左间约10.8平方米,右间约26.6平方米),产权证尚未办理。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左间(约10.8平方米)用于经营日用品、百货、食品、饮料、烟酒等;右间(约26.6平方米)用于经营艺术品。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要求承租方为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3、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电信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因政府建设改造、宾馆体制改革,承租方应无条件迁出。
8、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1月2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1日上午11: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小姐、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二O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