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8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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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马路顶109号福州直属库5座仓房招租 |
挂牌价 | 14.15万元 |
保证金 | 35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8-01-15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8-02-05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271926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马路顶109号福州直属库1-4座仓及四层组合仓共5座仓房整体招租。租赁期限2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41500元,租金按月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马路顶109号。楼层总数:部分2层,部分4层。标的所在楼层:1-4层。租赁标的产权证尚未办理,面积约11800平方米,租金不因面积大小而调整。装修情况:粮食仓库标准。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用途:仅限用于仓储。
四、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境内法人仓储企业;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5万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租赁期内,若遇拆迁或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有需要收回仓房时,承租方必须在收到书面通知1个月内无条件退出。
2、出租的仓房以交付使用时的状况为准。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不得用于储存易燃易爆品、不得用于储存有毒有害物质。
4、承租方不得变动仓房原有结构、不得破坏地面、不得更换门窗,仓房只限用于仓储。
5、本次仓房出租不含库区土地使用权。
6、竞租人在报名时须填写经营用途确认书,确定存储商品类别,经出租方审核认可后,将作为租赁合同附件,承租方必须按照填报的存储商品类别实施,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7、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库区的安全、门卫及清洁卫生工作。承租方必须服从福州直属库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协调,配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8、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规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使用。
9、租赁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租赁标的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10、电费按每月电业公司的发票数量、金额扣除库区办公楼及合营公司的电表数量、金额后,其余皆由承租方承担。水费按每座仓安装的水表每月使用吨数及自来水公司的实际单价结算。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8年1月15日—2018年2月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2月6日上午11: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271926、87891629、87315305、87315281;
联系人:陈先生、林女士、吴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