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8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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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福建警察学院大门口右侧30-33号沿街店面招租 |
挂牌价 | 20万元 |
保证金 | 2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7-10-3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7-11-20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林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91629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福建警察学院大门口右侧30-33号沿街店面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年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20万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租金按半年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6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福建警察学院大门口右侧,面积约273平方米,楼层总数2层,标的所在楼层:一、二层。租赁标的未办理产权证,简单装修。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租赁合同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租赁标的以“价高者得”确定承租方。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用途,但不得从事娱乐业、按摩保健业、污染行业。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自行承担经营中的所有法律、经济责任,做好经营场所及门前三包。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并将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交出租方备案,自觉接受出租方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7、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六、竞价方式:密封一次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2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17年12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315281、87315305;
联系人:林女士、陈女士、吴小姐;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