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11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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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23号中山大院57座101室招租 |
挂牌价 | 0.1155万元 |
保证金 | 0.2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9-05-31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9-06-19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23号中山大院57座101室招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155元,租金按季结算,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23号中山大院,面积约82平方米,简单装修,楼层总数:三层,所在楼层:一层。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注: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仅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标的房产内的所有设备及电器属原租户所有,不在本次招租范围内。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方需维护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六、竞价方式:网络一次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1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19年9月3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