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9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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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路68号三号、四号仓库分别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8-09-0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8-09-26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招租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路68号三号、四号仓库分别招租,该场所周边通道及停车场不属于本次出租范围。仓储期限5年,第一年年仓储费挂牌价见下表,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仓储费在上年年仓储费基础上递增3%。仓储费按季支付,先预交后使用,分期预付,按照租期约定每三个月为一期,每季度5日前支付当期仓储费。承租履约保证金为13万元。
序号 |
标的 |
面积(㎡) |
第一年年仓储费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1 |
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路68号三号仓库 |
约1845.34 |
442800 |
20 |
2 |
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路68号四号仓库 |
约1845.34 |
442800 |
20 |
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出租标的位于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路68号,楼层总数:二层,所在楼层:1-2层,未装修。出租标的现对外招租,若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出租标的仓储期限自出租标的实际移交日起算。
三、出租用途:仅限作为仓储使用,不得经营色情、网吧、KTV、餐饮、娱乐、住宿服务业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和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从事的行业;不得从事经营有噪音污染、环境卫生污染、有危险性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业,如液化石油气等。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不良信誉、违法违纪及与出租方过去未发生合同纠纷等;
2、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应严格履行《仓储合同》及《安全责任书》。
3、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有关所需政府批准的相关手续(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手续和验收许可等),承租方对仓库标的装修事宜,应按《仓储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4、合同执行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5、出租方仅提供标的房产给承租方经营使用,不承担承租方任何经营风险。承租方自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出租区域范围内的消防、卫生、环保等所有审批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如需改变仓库的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
8、合同期限内,出租方协调承租方进出仓货物的搬运等事宜,搬运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处理。
9、承租方在签订仓储合同前,认可上述房屋及其周边现状,同时应当到相关管理部门认真咨询、了解,知悉其经营手续和相关情况,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因承租方经营原因需对水、电、气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增容扩量的,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双方签订合同后,非出租方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使用承租仓库进行经营的,不影响仓储合同的效力。
10、承租方承租期间,使用的水、电等费用按表计数,其价格按照当地供电供水部门确定的标准计算,公共维护部分的水、电等费用按使用比例摊销,按月支付。承租方若未按期缴付,出租方有权停止承租方正常的水、电供应,其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11、合同期限内,出租方负责购买仓库及其所属其它财产保险,并提供保险证明文件;承租方负责购买仓库内承租方货物保险,并提供保险证明文件。
12、不提供装修免租期。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8年9月7日—2018年9月2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27日上午11: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87271926;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陈先生;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