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9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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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山路98号福日生产基地部分房产整体招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8-10-10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8-10-30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赖先生、许先生、陆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838107、87809323、87800096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山路98号福日生产基地部分房产,包括:3#楼一层约3150平方米、3#楼二层约3150平方米、动力楼约1050平方米、周转地约1330平方米、自建仓库约110平方米、管理室和活动室约188平方米、职工食堂约1640平方米、职工公寓楼一栋(二层到六层共50间宿舍)、架空层,具体情况以实地看样为准。无装修,无两证。上述房产整体招租。
(二)风险提示
1.标的所在地块已被政府收储,随时面临搬迁风险。
2.租赁标的无装修,无两证,具体的面积与位置等情况以实地看样为准。
二、挂牌价:月租金挂牌价为人民币 200,547.00 元。
三、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及租金递增方式
1、租赁用途:该店面只可作为经营或办公场所使用,承租方承租后不能将此店面作为他用或违法之用途,应依法依规从事经营。租赁标的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入股、承包、与他人调剂交换。
2、租赁期限:1年,无免租期,具体承租起止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支付,在每月1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4、租金递增方式:租金在租赁期内无递增。
四、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方支付3个月租金给出租方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能冲抵月租金和承租方应承担的各项费用。
五、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承租方须为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事业法人,且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竞租人(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条款
1.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和《租赁业务安全管理协议》。
2.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屋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屋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3.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结合大厦水电耗损等综合定价收取。
7.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排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配合出租方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8.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或转让。
9.如因政府建设改造等,造成合同已无履行可能,承租方应无条件无偿地归还出租方,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补偿、赔偿等责任。
10.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1.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2、租赁标的所在地块已被政府收储,随时面临搬迁风险。竞租方一旦被确定为承租方,不能以租赁标的面临搬迁风险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与支付交易服务费。
1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最终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七、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八、公告期限: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3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九、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十、咨询电话:0591-87838107、87809323、8780009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十一、监督电话:0591-87853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