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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8721
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李厝山60号福建省邮电学校游泳池招租
挂牌价 23.4万元
保证金 7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8-03-23
挂牌结束日期 2018-04-1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192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仓山区李厝山60号福建省邮电学校游泳池招租。租赁期限3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234000元,租金按年结算,第一年租金收取为合同签订时交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仓山区李厝山60号,楼层总数:一层,所在楼层:一层。面积约1624平方米,产权证已办理。

三、租赁用途:仅作为游泳池使用。

四、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要求承租方为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经营范围包含有体育场馆管理,能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相关材料;

3、近5年内具有经营管理二个以上(含二个)大中小学或其它对外营业达国家标准尺寸(50米×21米)游泳池达1年以上(含1年)相关经验;且所管理的游泳池在近1年内(含1年)未发生游泳池安全责任事故;

4、具备6-8名经中国救生协会颁发的救生许可证的救生员;

5、竞价保证金:人民币7万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游泳池现状出租:游泳池大门内场馆及所属附属设施。大门以外的公共区域和公共通道以划线为界限,围墙内以铁树花圃中心为界限靠近游泳馆大门一侧的区域作为游泳池承租方的停车使用。从大门起到游泳池更衣房门前的公共通道作为体育馆、游泳池共同使用,每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公共通道卫生由游泳池承租方负责保洁,其它时间由体育馆承租方负责保洁。出租方仅提供游泳池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条件给承租方经营使用。若现有场地和设施条件达不到上级监管部门对游泳池开放经营的要求,需要维修的项目或需要添置的设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投入资金维修或添置设备。承租方在竞租前应到游泳池现场察看现场设施设备情况,预算保证正常开业所需维修或添置设备的费用,不得在竞价成交后向出租方提出对游泳池维修或添置设备的要求。承租期间游泳池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由承租方负责,费用自理。承租期期满后,场地和设施完整交还出租方。

2、承租押金:壹拾伍万元整,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交纳承租押金,承租期满承租方严格履约、无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和对承租物件没有造成损坏和丢失的,出租方将押金如数退还。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不退还承租押金。若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需出租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出租方将根据实际赔偿款直接从押金中抵扣,剩余部分承租期满退还(承租押金不计息)。

3、承租方需为学校所有在册教职工(包括校招聘人员)每人办理一张免费游泳卡(1年办理1次)凭本人卡片入场游泳免费。承租方每年免费提供10000张游泳池入场券在每年5月1日前给学校。若学校或学校学生凭学生证需要购票应按学校经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半价出售给学校或学生。

4、承租方第一次签定合同时向出租方提交承租方为游泳池经营人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全年公众责任险(保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后两年每年5月1日前向出租方提交承租方为游泳池经营人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全年公众责任险,投保赔偿保险金额必须为每人次人身伤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保险受益人为福建省邮电学校游泳池。

5、承租方竞价成交后,应负责办理游泳池开业所必备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救护人员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所有证件并自行缴交相关费用,不得无证经营。承租方在管理、使用、经营承包游泳池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期间,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并遵守学校的有关制度。

6、承租方对承租游泳池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不得改变建筑结构,如需装修或改造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游泳池经营范围仅限于作为游泳功能使用,不得作为他用;承租方不得自行改变承包范围内的建筑物和场地的结构、功能,不得擅自搭盖;如确有改变或改造的必要,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才能更改,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期满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已安装的设备和设施;若出租方要求拆除还原,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费用自理,否则租赁履约押金将不予退还。

7、游泳池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出租方经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

8、租赁期内,若因政府行为拆迁改造需拆除该房屋,承租方需无条件将房屋腾空退出。

9、签订合同时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水电费押金5000元(承租期满结清之前发生的水电费用后无息退还),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单价收取。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用按表计量,价格按供水、电力部门向我校结算价格的标准结算(本承包期水费单价暂定为:4元/吨、电费单价暂定为:0.8元/度。若遇供水、电力部门价格调整,也应相应调整)。

10、游泳池除每年营业时间(6月1日起-10月底)可安排救生员、管理人员住在承租区域范围内外,其余时间只能安排值班人员住宿,无关人员不得入住。

11、承租方竞价成交后需向出租方提交一份详细的游泳池管理方案(包含对泳池的改造、修缮的投入等)及卫生和安全保障措施。

12、承租方应免费提供学校正常体育课的教学、训练、比赛使用和学校的正常活动使用,其余时间作为经营场所。

六、竞价方式:密封一次性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8年3月23日—2018年4月1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18年6月29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271926、87891629、87315305、87315281;

联系人:陈先生、林女士、吴小姐、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