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承包租赁项目 > 房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FC00007790
名称 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122号办公楼一层4个店面分别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7-08-11
挂牌结束日期 2017-08-30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小姐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122号办公楼一层4个店面分别招租,租赁期限:自签订合同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单位将收回所有店面统筹使用,月租金挂牌价及竞价保证金等见下表。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序号

租赁标的

面积(㎡)

月租金挂牌价(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台江区五一南路122-2号一层店面

约30.00

2750

1

2

台江区五一南路122-3号一层店面

约30.00

2750

1

3

台江区五一南路122-5号一层店面

约30.00

2750

1

4

台江区五一南路122-6号一层店面

约30.00

2750

1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标的1-4现对外出租,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用于商业经营,但不得从事饮食业、娱乐业、加工业、废品收购、水产品、鲜活动物、鲜肉制品、按摩保健、医疗门诊、动物美容、动物医院等。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要求承租方为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不影响本单位职工和周围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店面后门与单位空地连接的小门不可使用。

2、承租方所有车辆不能停放单位空地。

3、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4、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5、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6、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7、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9、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10、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11、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2、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3、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合同到期后单位将收回所有店面统筹使用。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7年8月11日—2016年8月3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上午11:00时。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小姐、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