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00007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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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向高园综合楼一层店面和向高园学生宿舍楼一层房屋招租 |
挂牌价 | 8.352万元 |
保证金 | 8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7-08-25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7-09-13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林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91629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向高园综合楼一层店面和向高园学生宿舍楼一层房屋招租,租赁期限5年,年租金挂牌价83520元。租金按年支付,先缴后用,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向高园综合楼一层和向高园学生宿舍楼一层,使用面积约231平方米(其中向高园综合楼一层店面约204平方米,向高园学生宿舍楼一层房屋约27平方米)。租赁标的产权证尚未办理。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根据闽机管综【2014】94号规定,竞价达到挂牌价的150%时,原承租方愿意接受该报价的,终止该标的竞价,由原承租方优先承租,若原承租方放弃,则由最高报价者承租。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三、租赁用途:仅限用于经营超市、百货卖场。
四、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及公摊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水电费押金10000元,水电费按供应单位确定的商业用户单价收取。
8、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9、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0、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1、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12、承租方必须与学校签定商铺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后三个月内办齐相关的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各种证照。
13、承租方享有免租金装修时间30天,首期租金按扣除免租金装修时间后的实际天数计算。
六、竞价方式:网络一次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7年8月25日—2017年9月13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14日上午11: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891629、87315305、87315281;
联系人:林女士、吴小姐、陈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