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GY0003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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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龙和食品实业有限公司8.8421%股权转让 |
挂牌价 | 669.1012万元 |
保证金 | 6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6-06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7-03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张先生、刘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21179、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福建龙和食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8.8421%股权。
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福建省天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分别持有的标的公司6.6316%及2.2105%股权。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669.1012万元。
(注:最终竞价成交价与挂牌价的差额根据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福建省天可贸易有限公司各自持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三、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福建龙和食品实业有限公司于1991年经闽侯县对外经济贸易局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由香港启中发展有限公司、日本仙波糖化工业株式会社、日本东京丸商事株式会社、西德沃黎股份有限公司、美国顺通有限公司、福建省食品工业公司、福建省轻工业安装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并于1991年1月28日登记注册。属中外合资企业,公司现注册资本950万美元,经营地址:福建省连江县东湖镇牛栏坪村瑞坪路10号,主要经营加工、生产速冻食品、糕点、糖果制品等焙烤食品。
四、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数额(万元) |
实缴出资数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连江县瑞天食品有限公司 |
4495.056 |
4495.056 |
67% |
2 |
仙波糖化工业株式会社(日本) |
1620.7625 |
1620.7625 |
24.1579% |
3 |
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444.9152 |
444.9152 |
6.6316% |
4 |
福建省天可贸易有限公司 |
148.3051 |
148.3051 |
2.2105% |
五、近期的财务指标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3月 |
总资产 |
11202.99 |
11834.45 |
总负债 |
6755.75 |
7244.89 |
净资产 |
4447.24 |
4589.56 |
营业收入 |
10182.74 |
3071.74 |
利润总额 |
-403.32 |
142.32 |
净利润 |
-299.41 |
142.32 |
注:2024年为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2025年3月为标的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标的企业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567.22万元,评估结果已于2025年5月27日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福建省天可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企业的8.8421%股权,转让标的对应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69.1012万元。
六、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1.内部决策:(1)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2024年第17次总经办会议(闽轻安总经办〔2024〕17号)同意转让其持有的福建龙和食品实业有限公司6.6316%股权。
(2)福建省天可贸易有限公司股东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十五次经营班子会议纪要(闽轻盐班子会〔2024〕25 号)、福建省金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十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闽金皇总纪要〔2024〕10号)分别同意转让其持有的福建龙和食品实业有限公司2.2105%股权。
2.上级批准:福建省经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批复(闽轻规〔2024〕24号)同意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福建省天可贸易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福建龙和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共8.8421%股权。
七、竞买人(受让方)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八、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在评估基准日至产权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标的企业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九、优先权情况:标的企业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若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十、(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2、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十二、竞价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
十三、公告期限:2025年6月6日—2025年7月3日。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内与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项目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十四、联系人:张先生、刘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21179、87855200、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