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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PT00031576
名称 平潭深远海渔旅融合试验项目海域使用权招租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7-18
挂牌结束日期 2025-08-01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38902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1.租赁标的:平潭深远海渔旅融合试验项目海域使用权。

1.2.租赁标的位置与范围

租赁标的海域位于平潭附近海域,具体界址点坐标如下(CGCS2000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120°):

界址点1:北纬25°26'00.452",东经119°50'16.145"

界址点2:北纬25°26'23.715",东经119°50'36.005"

界址点3:北纬25°26'23.912",东经119°50'25.975"

1.3.租赁标的海域面积与用海用途

1.3.1.租赁标的海域总面积:约300亩。

1.3.2.用海用途:开放式养殖,深水网箱养殖区。

1.4.租赁期限:3年(含3个月免租期)。租赁时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主。

1.5.挂牌底价:135000元/年。挂牌价为首年年租金底价。

1.6.免租期:给予承租方3个月的免租期(即《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个月后止),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仅免租金,免租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7.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方式

1.7.1.支付方式:先交费后使用,按年度缴纳。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自然日内缴交第一年租金,后续承租方应在每年度结束前10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1.7.2.递增方式:首年年租金为竞价成交价,从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

1.8.履约保证金(押金):30000元。承租方应在签署《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得冲抵租金及其他费用;租赁过程产生的应由承租方承担的各种税费等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其承担,如有未规定的,仍由承租方承担。

1.9.合同签署

1.9.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产权交易机构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签署《租赁合同》。

1.9.2.公示日期以产权交易机构官网:http:“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产权交易机构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1.10.特别提示:

1.10.1.交易过程中出租方、产权交易机构、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意向承租方(承租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1.10.2.若在看样期至租赁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产权交易机构及服务机构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1.10.3.相应标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置。

二、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意向承租方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存在失信记录;报名截止日意向承租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意向承租方相关的结果】。

2.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意向承租方(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依法合理利用标的所在海域,其在该海域范围内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海域环境或用海设施,禁止建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的生产、贮存设施,因承租方的行为使出租方、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2.租赁期内,承租方有依法保护和合理使用海域的义务,对不妨害其依法使用海域的非排他性用海活动不得阻挠,对符合有关亲海规定要求的亲海行为不得阻挠。

3.3.租赁期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海域管控要求:使用海域由当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使用资源环境状况监控,包括对生物资源和海洋生物多样性、海域环境(水质、底质)等方面的监控,防止或减少由于海域使用对海域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减少海域环境污染,以减轻海洋环境资源破坏程度,确保资源、环境可持续利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3.4.租赁期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海洋环境保护要求,在养殖活动中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措施,合理的控制养殖规模,养殖药物施用应满足《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5071-2002)的要求。

3.5.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建设、修筑任何建(构)筑物(如房屋、水塔、水井、桥梁、道路、沟渠、管线等附着物),承租方擅自修筑建(构)筑物的,出租方有权强制拆除、恢复原状,但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确需在海域使用范围内建造非永久性建筑、构筑物的,改造或添加用海设施的,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按规定需办理相关许可等手续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出租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否则承租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租赁期限届满后,海域使用范围内的非永久性建筑,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和影响其他用海项目的用海设施和构筑物,由承租方负责清理拆除并承担相关费用。

3.6.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价高者得。

五、意向承租方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17时

5.2.意向承租方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产权交易机构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才具备竞租资格。

5.3.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30000元。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2024新澳门历史记录查询免费,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意向承租方资格。

5.3.3.交纳竞价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在“第四产权平台(http://www.dscq.com)”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意向承租方的账户。意向承租方可在柜台、使用网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5.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产权交易机构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产权交易机构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产权交易机构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六、公告期限: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8月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至2026年7月9日,顺延期间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七、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8月4日9时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1-86160106、87838902;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