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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QZ00000348
名称 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所属味精厂、福达公司、合成氨厂机械设备公开竞价转让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28
挂牌结束日期 2011-07-01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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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所属的味精厂、福达公司、合成氨厂机械设备进行公开竞价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前来参与竞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1、项目编号:SW2011010-1。2、竞价标的: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所属的味精厂、福达公司、合成氨厂机械设备,挂牌价:人民币肆拾叁万玖仟柒佰元(¥439,700.00)。标的简介: 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所属味精厂的机械设备主要包括配电箱、电梯、振动筛、变压器、电控柜、配电柜等,福达公司的机械设备主要包括薄膜蒸发器、沉淀罐、电锅机、水解罐、配电柜、离交柱、不锈钢贮罐等,合成氨厂机械设备主要包括反应釜、高位槽、辅料循环槽、水计量槽、半成品槽等。标的总评估值为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柒仟零伍拾壹元(¥1,567,051.00),详见清单。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3、项目公告期: 2011年6月22日至2011年7月1日。竞价起止时间:包括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自2011年6月22日至2011年7月2日(详见《网络动态报价须知》)4、对受让方的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2)应在竞买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交易佣金及相关税金,并将签署的《竞价结果通知单》送达本中心。(3)标的交接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以及标的转让应缴纳的相关税金(成交金额的4.65%)均由受让方承担(税金由本中心代收代缴)。(4)由于标的交割时须与拆除公司配合,受让方应在标的交割时向拆除公司支付配合费5万元。(5)受让方应自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15日内将标的交割完毕。5、特别说明:本标的以现状转让,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所载标的的数量、质量、型号、材质、性能、归属、保存情况等仅为参考性说明,不构成对标的的担保,也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6、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各意向竞买人应在项目公告期内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的账户: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开户账号:152710100100063222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中的5万元将直接用于抵作成交价款,另外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标的交割完毕并结清相关费用后无息返还给受让方;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交易保证金将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7、报名竞价:意向竞买人应先登录金马甲网站注册账号,并凭已申请的账号于公告期内至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竞价手续。8、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或竞买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竞买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承诺函》(编号:SW2011010-1);(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授权委托无须提供);(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5)竞买人无法亲自到本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至本中心进行报名(须在公告期内寄达本中心,以收件时间为准),但须附上当地公证处就以上报名材料出具的公证书。以邮寄方式进行报名的,意向竞买人应承担材料没有按时到达的风险。9、本项目按以下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金马甲网站的动态报价大厅(网址:http:/www.jinmajia.com/bjdt/)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10、看样时间:2011年6月22日至2011年7月1日(节假日除外)。11、交易佣金:本中心按照中心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佣金。联系人:袁先生 林先生联系电话:0595-22189025 15375815009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